江苏南通通州高级中学招聘公告-尊龙app下载官网
导语 江苏南通通州高级中学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具体安排等详见正文。
招聘岗位:
报名安排:点击查看
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对外公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件2)。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本科期间和研究生期间学生成绩单、尊龙app下载官网的荣誉证书、奖学金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被取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核组现场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模拟上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与其签订初步协议,收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24年毕业生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同时,由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安排岗前培训和培养计划,并安排跟岗锻炼和顶岗实习,全程进行跟踪培养。
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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